0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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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17:34:38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贾启超、宋叶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信发展”)于2022年12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贾启超计划自本减持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财信发展股份不超过11,004,700股,自本减持公告披露日起2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财信发展股份不超过22,009,300股;宋叶计划自本减持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财信发展股份不超过11,004,700股,自本减持公告披露日起2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财信发展股份不超过22,009,300股;

近日,公司收到贾启超、宋叶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截至 2023年2月7日,上述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贾启超及宋叶均未减持财信发展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严格遵守了《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2、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实际减持进展情况符合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贾启超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

2、宋叶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10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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